我购买了北辰区天辰公寓的一套房产,最初的房主户籍没有迁出,派出所要求我自己找那个房主,让他迁出。可是这个房子已经转出两次,我获得了产权证,凭什么让我联系?我没有强制权利,也没有调查权,到哪里找人?找到了也没法让人家去办,他没损失,没好处,就不办,我根本没办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