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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杨村二中家长陆续收到校方校讯通发来的老师办学习班的广告宣传短信,且该短信其他学校的家长均曾收到。
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审计署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 )明文规定“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教育本为国家道德之底线,其底线若突破,国家必沉沦。当今在校老师办学习班以谋私利之风已成公认之事实,而老师办学习班的广告竟然由校方公然发布,其恶劣行径令人发指,如此愈演愈烈之趋势,教育行政主管必须予以制止,相关责任人必须追究,如惩处之力度,似小学生上课乱说话挨批评一般,则无任何警示之作用,我等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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