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天津空港经济区万通金府10-1-416的业主。你们的回复我看到了,但是相关单位还是没给我解决呀,
尊敬的张俊红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与供热部门了解到您所在小区属于新房前两年的保修期内,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中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