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韩城桥居民,04年嫁到河西区小海地,2008年离婚,离婚后来咸水沽镇南洋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因为公安不作为,我的户口用了足足半年的时间才落户,这违反了户籍管理制度,致使我错过了韩城桥村整合的固化人口日期,导致我虽然户口最终被迁入,但是不享受韩城桥的任何待遇,这简直就是公安不作为导致的直接后果,之前的后果是导致我不享受保险及一些地上物的分配,现在还迁了,我又遭遇了没有平价房的这一结果,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后果很严重,简直没有生活保障了,希望咱们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