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大厦目前业主入住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并且首位业主实际入住已经达到二年以上,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
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部门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工作的组织、指导。对于新建物业,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业主、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书面告知后一个月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核实并组织、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本小区业主已于2014年5月10日向南开区鼓楼街道办事处提交《关于南开区如意大厦住宅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报告》的申请,但是至今仍未得到回复(已超过一个月的时限),给业主维护自身权利造成影响,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协调解决如意大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事宜。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5年1月
您好,留言收悉。2014年4月,如意大厦居民与天佑城商场因地下停车位问题发生激烈矛盾,我处组成工作组历经两个月的时间,基本使矛盾化解。此间,该小区业主向我处申请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我处依照相关规定受理后,依法成立筹备组,开始组建该小区业委会。由于该小区部分业主在于天佑城“维权”纠纷中形成两派,在筹备组会议当中以及推选业主代表过程中,双方两派争执不断升级,为了化解矛盾,我处告知双方的挑头人必须先化解两派矛盾后,再开展组建业委会工作。经我处工作,两派矛盾虽未升级,但组建业委会工作被搁置。
我处已与从先生电话联系,向其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以及解决方案,信访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南开区鼓楼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