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13年9月多次向西青区综合执法局及李七庄镇综合执法科反映海逸长洲恋海园10号楼103业主侵占小区绿地,私搭乱盖,违法灯箱广告等问题,西青区综合执法局和李七庄街至今未对违法行为和违法建筑下达任何法律文书,未履行过任何法律程序,也未对我反映的问题进行过任何的反馈或回复。
从反映问题至今一年多的时间里,该业主仍未停止违法行为,继续加盖违法建筑总面积达200余平方米,对小区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西青区综合执法局以及李七庄街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对造成如此局面的现状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执法部门,这种行为与“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文件的要求相悖,与“群众路线”学习的内容相左。
如何践行习主席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纲领,如何将“群众路线”走到实处,作为一名普通百姓,我将拭目以待!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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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4年11月25日
您好!区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并电话回复了您的问题。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