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东丽区第九棉纺厂的老职工,名下企业产房无法更换新房本,只因十年前单位房管员纪珺女士未上报到托管单位,致使明明居住的房屋到目前为止,没有更换新房本,此人目前在职,质问她,给的答复是以为你们那片房屋已经拆迁了,明明始终居住,居委会派出所都可以证明,而且房管局说只要原单位提供漏报证明,就可以补办,但是这位房管员就是不愿意提供证明,我父亲年过七旬,就希望拿到属于自己的房本,住了一辈子怎么到头来无家可归呢,难道这事真的通过法律手段才能解决,我觉得不至于吧,请政府做主,了却我父亲的心愿,也成全我们的孝心。递送部门无法找到天津纺织集团,只好找您这个大哥大了。
刘宏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