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粮城示范镇开始收取业主的暖气费,是物业行为还是供热站行为?如果是物业私自收采暖费,因为暖气不热,打电话解决的话回复就说还没有交接,物业有什么权利收取业主的采暖费用;如果是供热站行为,为何给的压力不够?水温不够?还没有交接清楚和调试清楚就收取取暖费呢?而且是在15号以后才张贴收取?其他的还迁小区(和顺园·华明)怎么港住进来的第二年都不收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12月2日
您好,该问题已解决。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