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5年1月2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房管局回复如下:
为了使小区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秩序,对机动车辆的出入以及停放进行管理是物业服务必不可少的。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机动车辆保管合同。”
“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公布。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根据这一法律规定,规划车位产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小区业主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三种方式获得车位的使用权。
关于机动车出入刷卡是为了维护小区安全以及维护小区内的秩序,望业主支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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