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区级有关领导关心一下此事。大杨庄村正在拆迁中。我家房子在07年建成,当婚房。当时去村委会及镇里办房产证当时得到结果均是不能办理。现在拆迁了。我家房子没有房产证只能给每平米500元,院子什么都不给。而且,我们给我们的条件是只能和老人的捆绑拆迁,我们要是不同意拆迁,老人的房子也不允许拆迁。这个村中这种现象的不少,结婚没有房子不行。现在拆迁了有房子也不行?让我们纠结的活着?(大张庄镇前07年开始启动拆迁建设当时按05年以前建房算有房产证,将近10年还按05年以前算,合理吗?10年有都少新生儿、多少大学生、都少需要结婚的孩子?)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大张庄镇政府非常重视,现具体答复如下:
大张庄示范镇拆迁政策的制定是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组织专业骨干力量集中对村民住宅逐户测量、入户调查,了解民情;认真听取相关村领导班子、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起草相关政策方案,召开座谈会进行反复论证,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形成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拆迁安置、土地征收、养老保障等各项动迁政策方案。此外,充分考虑到本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高的现实,特别制定了一系列相关配套的优惠政策,使广大村民通过示范镇的建设,生活上实现安居乐业有保障。
大张庄示范镇拆迁面积的确认是以宅基地及房屋建筑面积以具有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证件为准,同时参照区、镇对房管局2005年底房屋普查结果的复核情况予以认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大张庄镇政府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