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您好
本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就读于“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就此寒假期间想找份工作学习锻炼一下,也算为并不富裕的家庭减少家庭负担,本人在2015年1月13日被北辰区普东街万达新城对过的"文宝饭店”经面试合格后录用,未曾想在入职5天后家里有急事需要回家,故不能继续在此工作过,老板借此理由不给于结算劳动所得的报酬。在和老板长时间的沟通协商中都被拒绝,本人现求助于贵单位给予帮助和支持。
在现今这个法制健全,以人为本的国家况且国家又三令五申的明确用工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拖欠员工工资,像“文宝饭店”这样的企业置法律于不顾,视法律如儿戏的商人如不查办故不能正国家之正气法律之严肃。
本人在此期待主管领导给予援助和支持,衷心的感谢!静候佳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与您取得了联系,并就你提出的问题予以了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