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馨苑小区物业对没有车位的车辆及送货、探亲访友的临时进出车辆,在小区内停车3小时以内不收取费用,3小时之外收取每小时3元的停车费还给开具停车发票,据悉是物业公司自己的规定,不知这种收费是否合法,有没有物价局的收费许可证及公安部门的停车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请政府关注,如属于合理收费,应公示其收费的依据及政府部门的文件规定。反之请取缔不法行为。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5-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该小区确实存在此情况。小区物业是滨海物业,于2013年9月入住,小区停车紧张,为加强管理防止外来车辆占本小区车位,采取一些措施:加强门卫外来车辆检查;对外来车辆设置了小区南门外的临时停车点;对节假日探亲访友进入小区的车辆不收取费用;平时外来车辆采取允许停车3小时为限,超过3小时收取停车费,但上限一辆车一次最高不超过10元费用。现已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联系,建议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街道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积极做好上访人的稳定工作。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