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与爱人均为天津市集体户口,已在天津中新生态城购买住房,但由于开发商方面的手续问题,现在无法办理落户。我们的孩子于1月10号在塘沽医院出生,办理出生证明及将来落户都需要落在我们的户口所在地,但是集体户口不接收孩子落户。现在我们无法办理孩子出生证明及将来的落户问题。
能不能这么办:拿着我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的户口页及购房合同,将我们夫妻及孩子的户口给落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户籍问题,建议您拨打公安生态城分局户籍部门电话022-66196533,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