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河北区真理道焕玉公寓17门202,供热站进行一户一环改造,由于我没参加改造,供热站的收费人员通知我,今年不给我家供热了。我有几个问题不明白:1、这样的改造是自愿还是强制; 2、这样的改造给我们造成的损失有没有补偿;3、如果住户不同意就不给供热;以上三个问题是否有正式文件规定,我们应该有知情权,否则谁想进屋施工我们都得同意,那房子还是我们自己的吗?
尊敬的芮炳琪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查,该小区17门2014年2月由于地下管沟管腐蚀老化漏水,无法维修,影响正常供热。供热站立即提出解决方案进行单户改造。在征求居民意见时,您表示如果其他邻居同意改造您也同意,此问题已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