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是天津集体户口,都具有博士学位,在天津名下无房产,儿子4岁半(快要上小学了),户口在外地,想把他的户口迁到天津,请问怎么办?"上面是我在2014年10月5日在本栏目里提交的问题,2014年10月13日市公安局回复说你买房后可以办理,我说我们博士毕业刚参加工作尚没有能力买房,他说那鉴于你的情况特殊你可以到辖区派出所申请。2014年10月17日我到辖区派出所咨询,办事民警把我带到副所长处,电话咨询西青分局后说不能办理。这对于政府来说是一件小事,但是对于我们这个小家庭来说却是一件大事。希望公安部门上下能够给出一个一致的答复。如果市公安局说可以,而下面的公安部门又说不可以,请问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