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大专毕业11年,后取得继续教育本科,2013年6月以前在广州工作,户口所在地黑龙江,在天津市已经买房多年,爱人天津户口,2014年4月开始在滨海新区MSD工作,现在我想把我的档案和社保从广州转到天津,可是公司人力资源告诉我说“滨海新区有规定,不是天津户口,档案不能转到天津”,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我们公司档案也是在开发区人才托管。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转交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办理,同时建议你直接拨打开发区服务热线25201111进行咨询。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