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1956年被街道动员停止我父亲 工做上山下乡去的 农村 ,因没有住房在村里流浪十几年 ,在生产队里劳动20年,落实 政策时我找 过 当 地政府多次至今没能解决 。请问孙书记 同样是上山下乡为啥1965年后下放户的 子女国家都按知青待遇按置工做 象我们这样的情况 为啥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
生产队解体后,因生活困难照顾我在北辰区农林局(北辰区城肥办公室小集体工作)1989年根据我丈夫职称(高级农艺师)给我就地农转非但工作不给转正,89年后我到河北区五七工厂劳动,1991年在新开河街做居委会副主任工作2000退休按居委会退休政策不到20年工龄不给办退养因此至今没有退休费。2011年又得了癌症,高昂的医疗费自己要担负4-5万使我生活非常困难。
期望政府帮助解决以上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9日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相关政策。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