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提交关于(08年被征地,村里为每位村民缴纳养老保险,但当时我已参加工作单位已经缴纳养老保险,当时村里说已经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将村里所缴纳的保险金退还本人,但一直没有退,问过几次总说很快,但是最近得到答复要到我退休才能退,想咨询一下这是什么情况。这部分资金退还的条件是什么?至今我未收到关于天津市对被征地人员社保补偿金的补偿。这部分资金是被征地社保补偿金吗?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由哪里主管?谢谢。)的咨询后接到东丽区相关部门电话核实所属街道后说转到所属街道回复。至今一个月没人联系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9日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相关政策。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