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渤钻的一名普通职工,由于经济原因买不起房租住了开发区第五大街瑞馨公寓两年,等我退房的时候,瑞馨公寓狮子大开口罚了860块钱(每个月租金都没到860),理由是墙面脏了,衣柜晒白了、钥匙没了诸如此类。有规定倒也无话可说我认罚,我分两次去整改自己买的抹布,腻子把墙面刷白了、钥匙也找到了,当时与公寓协商扣除了550,也就是罚310。可最后还是按照860罚款,我去质询说是当时接待我的人辞职,罚款通知单上交了没有底单。这样的推诿之词。正常处罚我无可厚非,我辛苦修理完毕,双方也协商好了为何出尔反尔。被这样玩弄的同事不止我一个,部分人罚了1000多也选择息事宁人,难道人权就是这么践踏的吗?请上级领导为我们弱势群体做主,瑞馨公寓好歹也属于国资旗下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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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政府
201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