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014年11月9日东丽湖房子地采暖堵头断裂,导致房屋地板、冰箱、橱柜、墙体及其他邻居的房屋不同程度损坏。地采暖堵头断裂纯属产品质量问题,万科开发商目前已将堵头换上,可是我家的损失谁来赔偿?没有任何说法,难道万科开发商出现的产品问题由房主承担吗?这合理吗?万科拿不出产品质量的合格资料,这正常吗?作为万科这么大的集团公司,只顾挣钱,用的采购方及施工方的产品质量监督是否到位,产品质量问题是老百姓的命根子, 今天你家的房子出问题,明天还会有更多的问题出现,难道就没有一个为老百姓维权说话的地方吗?相关部门就是拿合同来说话,为什么不提产品质量问题呢?那我要问了,我们买房子70年的产权,合同中说保修两年,难道两年后房子中的任何附属件,都需要更换吗?我家发生的损失谁来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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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5年1月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采暖系统的保修期为两年。您购买的房屋已超出保修期。您的损失赔偿问题,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相关问题。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