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1、南孙庄村未进行土地整合,故没有人均15平米经营性小户型,因此人均是30平米,而不是45平米。2、您的情况可以与父母合并选房,享受人均30平米,因此不属于无房户。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政府提出跟父母合并,父母名下两所房一所144.6一所150平米未经我们同意以选房一所三室一所偏单96平米,我也不是独生子女老人老去房归谁也不一定,我儿子已订婚我们三口户口独立让我们合并怎么和把老人剩余平米买过来能换几所,还有我妻子他姑在大毕庄是孤寡老人也是无房户,请区政府帮忙我们走哪个渠道才有自己的房,急呀。村里和街里都说合并也没有我们选房权互相推诿。请区政府特事特办让老百姓有属于自己的房。
再次请区领导直接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2015年1月12日
1、自金钟新市镇还迁,金钟街与您本人就还迁政策面对面地解答,后来经常电话咨询解答,在政策方面不存在问题,您就是不认同与父母合并选房。2、孤老户按谁赡养谁受益的原则,还迁政策与民政部门都有具体规定。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