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原南仓大楼的拆迁户,现在是北辰区蓝岸森林的还迁 业主,我查询了之前政民零距离中关于蓝岸森林产权证问题后,还有个问题请帮助 既然蓝岸森林小区初始登记已办理完毕,拆迁居民可持相关手续到原拆迁单位办理《天津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可是我们被要求找 辰苑物业 先办理《资格证明》但是我找不到啊 问过房管局 也找过 朝阳楼房管站 领导不在 工作人员不清楚。叫我们情何以堪啊!成了皮球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房管局领导责成征收办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提出的蓝岸森林小区还迁业主房产证问题,征收办联系各相关单位部门详细了解情况,蓝岸森林小区的保障房录入工作正在分期分片进行之中,经过录入、审核、上传等程序,然后通知业主确定信息,办理<天津市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资格证明>,下一步签订打印购房合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