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的档案在北辰大厦保管,应该是北辰劳动局,存档手册发证单位是“北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存档费上公章是“天津市北辰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上次我交费时候不知道2015年档案管理费取消,所以把2015年全年的档案管理费都交了,现在国家不是取消2015年档案管理费么,所以我想问问如何办理退费,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常重视。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109号)要求。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个人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费用。对于已预交的2015年存档费,可凭发票随时办理退费。
工作人员已和您进行了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和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