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已2013年8月在武清区于64万购买的商品房且一次性付清的房款。于2014年9月29号递交蓝印材料,区公安局与2014年12月20号左右通知被退件,理由是出生证明不规范。我们就一个孩子,出生证明及准生证都有,而且孩子早在老家已上户口。这样要求我们做DNA是不是不合理。目前是预约做DNA都快半个月也没消息通知,孩子明年就要上学了再耽误就误了明年孩子入学了,请有关领导尽快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武清分局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为您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