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7年在河东区程林庄道购买房产一套,我是房主,2009年结婚,到现在已经五年,婚后一直不和,我现在想离婚,但是他们家把我的房产证和户口本藏起来了,房子是我自己的名字,户口本上也是我和我孩子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是我婚前财产,我不通过她可以转到我父母名下吗?还有她家拿着我这些东西,到房管局能更改房本,或者把她加进来?谢谢
王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