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房管局和公积金管理中信的领导,您好。最新我和我爱人打算购买一套东丽区的商品房。现在首付款都交了,购买过程中,被告知房管局备案和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并且户口本上的婚姻情况都必须是已婚。
由于我是外地户口,而且户口本上的婚姻情况也不是国家强制要求更改的,所以户口本上的婚姻情况一直没有改成已婚,但是我和我爱人的结婚证是天津市民政局发的。况且,我现在去改户口本确实有困难,来回的车程就是4天。所以请问领导,为什么结婚证不能证明婚姻状况?而非要用户口本作为依据?像我们这样的情况,不改户口本难道就不能买房了么?
宁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