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领导:
你好!
关于“学校违反减负规定”的投诉,有如下疑问,向您请教:
之前涉及“学校违反减负规定”的投诉,都会得到正面答复,现在答复中却只有中学处的电话。既然中学处属于教委,为什么教委不能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受理并正面答复?以后能否向以前那样,对这些问题都给予正面答复?
在补课问题上,有的区教育局和学校是利益共同体,缺乏遵守《减负规定》的动力。请问,如果遇到区教育局对辖区学校补课上早午晚自习的情况姑息纵容,教委有哪些处理办法?若区教育局确实存在包庇纵容的情况,教委是否会连同区教育局一并处罚?
期待着您的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