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领导好:
本人原居住北辰区天穆镇马庄大楼,2005年11月配合西北半环拆迁改造工程房屋被拆迁,2009年1月还迁至蓝岸森林小区,至今将近6年时间房屋产权证依然没有下发,这件事很不符合常理,同时也对百姓生活带来很大不便。本人自2014年11月26日开始信访,在信访办同志的协调下,感觉矛盾主要集中在2012年5月开始实行的《天津市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上,房屋开发商北辰区建设开发公司下属天津市宏佳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提出,该证明应由还迁业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原房屋拆迁单位北辰区房管局下属天津市辰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行办理,而辰苑物业现实际领导,北辰区朝阳楼房管站陈站长则回复,从未听说过该证明,请区领导尽快明确两单位职责分工,以便尽早解决该小区房屋产权证久拖不下问题,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房管局领导责成征收办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您提出的蓝岸森林小区房屋产权证久拖不下问题,区房管局征收办联系各相关单位部门详细了解情况,蓝岸森林小区的保障房录入工作正在分期分片进行之中,经过录入、审核、上传等程序,确定信息,办理<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资格证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