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开区南马路邮电公寓业主,我于2012年在小区内买的二手房子,并缴纳1%的 土地出让金(原小区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划拨,我们买的二手房重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可是多次去找物业要租赁的车位,可是物业就是不给解决说没有多余车位,小区车位按照先来后到的分配方式分配,可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内的公共道路,设施都应是全体业主共享,可是物业有什么权利分配给个别人享有。再说现在有车位的业主大多数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反而我们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业主不能享受车位,请相关部门调查解决此问题。
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4年11月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此问题已由南开区物业办调查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房管局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