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计算机软件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以上文字引自:http://www.tjitrc.com/Information/InformationDispUI.aspx?ID=117
《关于完善职称评聘有关政策的通知(津人〔2005〕57号)》附表中并没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相关说明,是否有新文件另作说明?
问题:已通过软考中级,是否有资格取得中级职称?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有哪些?
谢谢。
尊敬的“赵春生”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