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2岁,已婚。由于时间很长了,我本人的独生子女证明早已遗失。现在牵扯到单独二胎的问题,我已婚后街道需要这样一个证明,证明我是独生子女,才能给办理。我去了我父母户籍所在地(也是我出生户口所在地)街道、派出所,这些地方都不给办理。我又给市民政局、红桥区民政计生办等诸多单位打了电话咨询,都是无功而返。我又打听到要到发证单位,也就是我母亲的单位(自来水公司)去办理,我又咨询了公司的相关部门,被告知公司的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的管理等都不纳入公司档案,只能最大限度给开具一个职工登记的证明。这个问题搞得我头疼不已。其实就是白纸黑字,一个章的问题。怎么就这么难呢?我本就是独生子女,结果被搞得就像骗子一样。没有一个单位能给开这么一个简单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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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