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你们好!
97年因扩路我家坐落在南市的房屋拆迁,并将补偿款以开具支票的方式购买了河东区建委美东房地产开发的河东区卫国道顺达西里6号楼一套单元住房,购房票据当即由美东房地产转回南市拆迁办公室入账。因为手里没有购房票据,该房屋产权证一直不能办理。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购房17年了,依据购房协议能办理产权证吗?如果不行的话,有什么可以补救的措施吗?
尊敬的刘君一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调查处理。目前,此问题正在调查中,待调查处理完毕后我们立即将相关情况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4年10月1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调查处理。区建委表示派人员与您联系,沟通此问题。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