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北孙庄村村民,我爱人在2014年6月生下第二胎,曾多次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派出所办事人员都不予办理。现在孩子因病需要住院治疗,但因没有户口导致孩子不能及时接受治疗,全家人特别着急,希望政府帮忙把孩子户口问题尽快解决,全家人将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公安北辰分局非常重视,经电话与您联系得知,您和您的爱人于2014年6月生育第二个子女,因超生问题派出所一直不给上户口。依据政策,申报新生儿户口时须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等材料,材料齐全派出所应当场予以办理。2014年12月26日下午人口办工作人员已答复您,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