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在买房子商业贷款现在认定的是原来有一套住房,如果贷款已还清,现在想改善住房,还可以认定为”首套“,为什么天津公积金还没有这样认定呢?!什么时候能这样认定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内容,针对的是商业性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住房贷款,不包括在此次通知的调整范围内。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接到国家有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更多问题请详询公积金热线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