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知道咱们天津市的独生子女是如何认定的,
我爱人父母离异,母亲没有再婚再育,一直只和我爱人生活,我爱人有独生子女证,并一直领取独生子女费,在河北省认定为独生子女。
在天津我爱人这种情况认定为独生子女吗?如果认定,我们能否按照单独二胎政策申请生育二胎?如果能的话,我们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
已与您电话沟通,并解释了我市单独两孩政策中关于独生子女的界定。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