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的同志,您好:
本人于今年六月份生了一个女孩,之后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现在在申领独生子女费时遇到了问题。
本人在河东区的居委会工作,每月发放生活补贴;档案存放在河北区劳动保障局,户籍在红桥区咸阳北路街。由于档案和户籍不在工作单位所属街道,不给予领取。之后我回到户籍地,户籍地街道说我有工作单位,应该到单位领取,也不给予领取。
所以我现在不知道该怎样能领取独生子女费了,请负责人员帮我解决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
已与您电话联系,并解释了相关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请您联系工作单位领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