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本市市民,现在开发区一外资企业工作,住房公积金以前在开发区农行缴纳。目前已准备贷款买房(首次购房),定于2014年12月31日缴纳首付款并开始办理贷款。由于目前正在办理开发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农行转建行工作。目前建行没有我在农行缴纳公积金的相关信息,建行现在只有两个月的公积金缴纳记录,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而且目前相关部门也没有公布农行信息转到建行的确切时间。请问在14年12月31日至1月份这段时间如果急需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市里是否有相关政策办法以解决该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4.10.1——2015.1.31完成开发区外资企业住房公积金基金和贷款数据及档案资料的全面移交,2015年2月1日及以后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按照市中心贷款政策,持相关贷款资料到全市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经办网点进行申请。如果2015年1月您的农行数据移交完毕,您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更多问题请详询公积金热线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