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
武清区财政局回复如下:
武清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经历了一系列演变。
2003年以前,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均由国资局负责监管。2003年至2007年,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由国资办负责监管。2008年武清区国资委成立,企业国有资产由国资委负责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由财政局行财科负责监管。2014年5月,因市财政局相关工作调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由区财政局国资科负责。
此外,涉及事业单位改制等工作,由于情况复杂、涉及广泛,由当时的县体改办、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多部门联合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处理相关问题。改制后的遗留问题,由关系最密切、最直接的单位专项负责,原则上由事业单位的原主管部门负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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