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女儿因怀孕去河东区丽苑医院领取《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医院当时收取立本费用20元,交费并非由门诊收费处统一收取,而是由相关科室自行开票收取。但我注意到《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首页的“手册使用须知”上第6条明确标注:本手册首次免费建册,如手册损坏、丢失,按每本3元补办。所以我质疑,这20元收费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的文件依据。请予以答复,谢谢。
尊敬的田华萍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卫生局调查。区卫生局已联系该医院了解情况,该医院负责人表示已派人员与您联系,就此问题进行了解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