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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 2014-12-10 09:20
 标题:拒绝给患者输液
内容:

    我爱人前天在廊坊做的双眼皮手术,昨天有点发炎医生建议她去输消炎液,但是一中心的医生竟然说不在他那做的手术就不给输液,这是什么道理?作为国营医院我认为应该以患者的健康为执业追求,而不是强调医疗利益,请政府帮忙解决!

回复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回复时间:2014-12-15 15:26   是否超时:否

李建勋网友:

  您好,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检查、诊断、处置均由当诊大夫亲自依法进行,您的问题可与当诊大夫协商解决。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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