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09年因工作变动户籍由天津南开区495号(集体户口)迁入到成都市高新区。因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现在户籍地计生部门要求我出据迁出天津之前的婚育情况证明,请问我应该准备哪些证件及材料,在哪个部门办理!望尽快给予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
已与您 电话联系,并解释了相关政策规定。得知您 户口、档案均已迁出天津市,现在本市无法为您开具有关证明。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