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的妻子户口是东丽的,打算要孩子,是第一个孩子,现在准备了一些材料:
1)妊娠诊断证明、(2)结婚证、(3)户口本、(4)身份证、(5)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
我想问下,准备这些材料就够了吧?她的户口是东丽区的集体户口,还需要其他材料吗?可以由男方携带上述证件去办理吗?是在先锋路7号那办吗?谢谢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相关负责人已与您取得联系告知办理程序及需要携带的材料、证件等。
东丽区政府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