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在东丽区保利玫瑰湾小区,小区内无地上车位,只有地下车库。现在物业每月收取380元,300元占地费和80元能源费。我查询了一下本市停车费规定:
1)具备照明、喷淋、磁卡管理等设施,停车较完善的大型停车场(库/楼):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300元/月车位,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500元/月车位。
2)具备3级停车场设施条件,并有简易遮盖、照明设施的停车场: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150元/月车位,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240元/月车位。
3)无任何遮盖设施,含柏油、水泥、花砖、锁砖、草皮砖等地面的露天停车场: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60元/月车位,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120元/月车位。
并没有查到可以收取“能源费”的依据,这个收费合理吗?如果不交能源费,物业可能不给车卡无法停车,应该如何维权?
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咨询的物业收取能源费是否合理的问题,建议您拨打天津市物价部门的电话12358,想起进行咨询。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