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没有物业管理的楼区片,每个月的卫生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谢谢~~
尊敬的蓝女士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市市容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环卫局《关于调整居民卫生清洁费标准的通知》(津市容委[1995]27号)规定:“居民卫生清洁费收费标准由每户每月0.3元调至于1.0元,调整为最高不超过2元,上述收费标准自1995年4月1日起执行。” 市政府批转市市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拟定的《天津市征收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1]36号)规定:“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每户每月征收5元,不再另外征收每户每月2元的居民保洁费。本办法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综上规定,根据您提供的所住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的情况,按政策规定,您每月应交卫生清洁费、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合计为5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