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北辰区姚江路宸欣家园的居民,我们已经在这里居住三年了,这三年供热温度多数居民家中达不到国家采暖温度标准,我们一直逐级向上反映供热温度不到位的问题,可是到现在始终没有彻底解决 ,尤其今年比往年都冷对我们这些六、七十岁老人来说如何度过寒冷的冬天。
我们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三年来虽然供热温度不达标,但是我们都按时交纳采暖费,可是负责供热的领导都在干什么,为什么不提前做好供暖准备工作,他们对不按时交采暖费的居民要罚款,我们按时缴纳采暖费的居民,三年来供热一直达不到标准,为什么不退我们采暖费,我们的损失伤害应该由谁来承担,希望市领导尽快帮我们解决此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房管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供热办处理您反映的问题 ,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据您反映的问题,区供热办给予以下解释: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文件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两个供热期后由建设单位与所属锅炉房进行管验收并进行交接。在此之前,该小区仍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供热设施的维修及供热温度的达标。北斗换热站温度没问题,高区一次网回水温度为68和42度,二次网为50和41度。低区一次网为68和49,二次网为49和40度,个别居民不热属于室内系统问题,应找开发商进行维修。经了解,宸欣家园小区属于天津市重点工程,有关建设及相关情况均由市建委负责,建议您重新选择投递部门。如再有相关问题,可及时与供热办沟通。
区房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密关注供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同时希望居民给与充分理解和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