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将于2016年幼升小,户口所在地始终为本市河东区,现阶段考虑购买河西、和平或南开学区房,后听说以上三个区必须落户满三年,才有资格报名。想咨询一下,以上政策是否真实,如果现在购买后再将孩子户口迁入的话,肯定上不了那三个区的小学吗?也就是说,我们这种情况只能在河东区本区就读吗?如果只能在河东上的话,现在想买一套本区稍微好一点的学校周边的房子,有三年的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