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12月16日
尊敬的王风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物价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物价局回复如下:
您反映汊沽港镇六道口教师公寓乱收电费、取暖费问题已经收到,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武清区物价检查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取暖费问题。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热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并取得市供热办公室核发的供热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供热”。经调查你小区采取锅炉供暖,没有供热许可证,所以小区供热价格不在政府调控范围内。另外,据调查30元中包括一部分物业费、垃圾清运等费用。
二、电费问题。经查实,本小区属于合表用户小区,电力部门抄到变压器上口按每度0.5元收取,小区居民电价应为每度0.51元。但该小区架设一台315KVA的变压器,变损、线损、楼道灯等损耗,每度折合0.11元,合计每度电0.62元。因为本小区不是抄表到户的小区,所以该损耗由小区居民承担。
三、我局已责成该小区加强收费公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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