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经过依法听证,我市制定了出租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方案,主要内容:当93号汽油零售价格上涨至5.20元时,出租汽车每趟次业务加收燃油附加费0.50元;当涨至每升5.50元时,再加收0.50元,即93号汽油零售价格每升5.20元为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启动点。我市于2011年正式启动的出租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每趟次业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当时93号汽油零售价格为每升7.52元。
近期,燃油价格连续下调,目前,我市93号汽油零售价格为每升6.62元,我们将密切关注油价变化,按照油价运价联动方案,积极配合市物价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5.2时还没费改税,6.62是否排除燃油税了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12月4日
您好!经我委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我们已与反映人电话沟通,就提出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