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欧美小镇五期交房迄今已经一年,房产证还迟迟没有下来。滨海新区规国局和开发商之间互相推诿,不顾老百姓的死活。没有房产证,众多业主的户口没法办理,子女入学困难。
我看以往的回复中说:由于开发商未建设规划的小学导致整个项目容积率增加,需由项目单位补交土地出让金履行相关手续后,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该局才能受理初始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证。
为什么开发商不按规划建设的项目能够得到批准,进行建设?这种项目又是如何通过验收,再进行销售的?滨海新区规国局自身没有任何责任吗?开发商是向“钱”看的,可是政府部门应该向老百姓看,应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你们允许这样的项目销售,就是没有尽到监管的责任,坑害人民。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花一辈子积蓄,甚至银行贷款买了房子,却拿不到房产证,试问你们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不要总把责任推给开发商,政府部门是给老百姓解决问题的,纳税人花钱养你们,不是让你们推卸责任的。如果开发商一直不给滨海新区规国局交钱,是不是我们一辈子就拿不到房产证吗?那样的话,这种解决不了问题的政府部门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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