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14年10月31日办理入住的第一批业主,自供热期开始,施工人员开闸通水当日暖气的确有温度但隔日后至今暖气片冰凉,毫无温度,管道井中的主管道也毫无温度,我咨询过12319人员,得到回复有国务院令279号说明,在新房交付后两年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两年之后由供热站负责维修,后与物业公司联系,物业公司告知是供热站水温不够导致温度上不来,双方这样的说辞让我们百姓无言以对,今日下午施工人员来到顶楼排气,放水,告知压力没问题,但是放出来的水没有温度。屋内暖气依旧冰冷。我们得到的回复是,在解决在解决~~~,不知要解决到什么时候,不清楚这其中问题出在哪里?是谁的责任?谁来解决?最主要的是何时能够彻底解决 ?我们低收入者拿着仅有的钱,买了住宅集团盖的限价房,及时的交了供暖费及其他费用,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温暖,身体冷了,心也要凉了!领导们民心不可凉啊!!!希望相关领导能够为我们及时解决问题!让我们能在新家里过上温暖的第一年!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房管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供热办处理您反映的问题 ,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信访件后,区供热办立即与该小区所属供热站取得联系,供热站称称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文件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开发建设单位可有偿委托供热单位进行保修。且现在锅炉房一次网供水温度为71度,回水为47度,供热温度没有问题,大部分居民家中温度达标,如再有相关问题,可及时与供热办沟通。
区房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密关注供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同时希望居民给与充分理解和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2-3